心靈小品  
 
   
 
 

  † 教宗本篤十六世“天主是愛”通諭(15)†

18.這樣看來,耶穌在聖經上所宣講的有關對近人的愛是可能的,實在是因為我在天主內,與天主一同去愛那我不喜歡的、甚至我從不認識的人。這唯有透過與天主親密的相遇才能做到,這種相遇已經成為意志的共融,甚至觸動我的情感。於是我學習在看另一個人時,不只以我的眼睛和感覺去看,而是從耶穌基督的觀點去看。祂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。在人們的外表背後,我在他們身上感覺到他們內心渴望得到被愛與被關懷的標記。我給予他們這些,不只是透過為此目的而設置的組織機構,也許是由於一個政治性的需求而為之。如果我以基督的眼光去看,我可以給予他人遠比他外在所需要的更多;我可以給他所需要的愛的關懷。這裡顯示出愛天主與近人之間必然的互動關係,這一點是《若望壹書》所特別強調的。如果在我的生活中完全缺乏與天主的接觸,我永遠只能在別人身上看到那一個人而已,不會在他身上認出天主的肖像。反之,如果在我的生活中,完全疏於關懷別人,只願做一個「虔誠」的人,滿全我的「宗教責任」,那麼連我與天主之間的關係也會枯乾。這種關係僅僅是「正確」的,但是沒有愛。只有隨時準備好接待我的近人,向他表達關愛,能使我感覺與天主更為親近。只有為近人服務能使我張開眼睛看到天主為我所做的,看到祂如何以自己的方式愛我。聖人們—比如加爾各答的真福德蕾莎,他們藉著在聖體聖事中與主相會,而不斷地更新他們愛近人的能力。反過來說,這個與主的相會正是他們為別人的服務中得以真正實現,並具有深度。愛天主與愛近人是不可分割的,它們構成一個唯一的誡命。可是二者皆以來自天主的愛來維持,是祂先愛了我們。這樣,它不再是一項外力強加給我們的無法實現的「戒命」,而是天主從內裡所賜給一種愛的經驗,是一個從其本質來講,在以後必須與他人分享的愛。愛藉著愛而成長。愛是「神聖」(divine)的,因為它來自天主,並使我們與天主結合;藉著這個結合的過程,使我們轉化成一個「大我」,它超越我們之間的分歧,使我們成為一體,直至最後,天主成為「萬物之中的萬有」(格前十五28)。 (未完待續)

 

 

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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